建设单位补偿还是赔偿
建设单位压覆矿产资源后是承担补偿责任还是赔偿责任?因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往往主张只承担补偿责任,或者不承担责任,而采矿权人往往会主张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建设单位是补偿还是赔偿,主要看建设单位是否存有过错,是否构成侵权。如果建设单位与采矿权人签署压覆补偿协议或采矿权人同意压覆,并且在压覆前履行了压覆审批手续,应视为建设单位不存在过错,其压覆行为不构成侵权,*需对采矿权人进行补偿;如果建设单位未与采矿权人签署压覆补偿协议,也未履行压覆审批手续,一般应视为建设单位有过错,昆明专业撰写压覆矿产评估收费,昆明专业撰写压覆矿产评估收费,昆明专业撰写压覆矿产评估收费,其压覆行为构成侵权,需对采矿权人进行赔偿。 压覆区有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和压覆有矿产资源时,建议业主对压覆区探矿权进行评估;昆明专业撰写压覆矿产评估收费
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的报批办理时限:根据国家及各省份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时限如下:
1.自然资源部审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时限为20个工作日
凡符合审批要求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申请,自然资源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压覆或者不准压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和省(区、市)自然资源厅(局),由省(区、市)自然资源厅(局)通知相关矿业权人。
2.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时限为15-20个工作日
凡符合审批要求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申请,省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5-20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压覆或者不准压覆的意见,并通知建设单位和设区的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由设区的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相关矿业权人。 昆明矿产资源报告建设项目压覆已设置矿业权矿产资源的,建设单位应与矿业权人签署压覆补偿协议,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和编写要求:
⒈简要说明建设或规划项目的由来,以及项目的主管部门、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情况;项目选址选线情况;项目合同或协议的主要要求以及调查工作设计方案;资料收集情况和野外调查工作概况等,并附建设或规划项目的交通位置图。
2.简要叙述调查工作区及周边地区地质情况。
3.多方面介紹调查工作区及周边地区的矿区分布和开采利用情况,重点是调查工作区内已探明(包括地质简测探明)资源储量的矿区,对调查工作区内的矿区和采矿权登记范围与建设或规划项目保护(影响)范围之间的关系,在文字报告说明的基础上,另需用图、表形式予以具体反映,若交通位置图图面负担不重,矿区和采矿权登记范围与建设或规划项目保护(影响)范围关系图可与之合并。
4.详细叙述与建设或规划项目保护(影响)范围重叠、交叉矿区和采矿权设置情况,包括矿区、采矿权的位置、范围、矿区地质特征、地质勘查工作程度、矿石类型、质量、矿产资源储量类型、数量、质量、开采技术条件,以及采矿权人名称、开采范围和开采方式等。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相关的收费标准: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收费价目表 矿种类别 矿产资源储量规模 收费(万元) 一、有色金属:大型 15—25;中型 8—15;小型 5—8;微型 3—5。二、黑色金属:大型 16—22;中型 8—16 ;小型 4—8 ;微型 2—4。 三、煤:大型 15—20;中型 8—15;小型 3—8;微型 2—3。四、其它矿种:大型 10—15;中型 6—10;小型 3—6;微型 2—3。注:微型矿是指矿产资源储量不足小型规模上限的20%,矿产资源保有储量所剩无几的矿山。压覆矿产报告报告编制对压覆区未压覆有矿产资源的,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由来、目的任务;
压覆矿产评估原则:
对地下开采矿产资源,以建设项目建筑物保护边界为准,向下按垂直剖面法圈定出压覆矿产资源的范围在该范围线以内的有采矿权设置的矿产,作为压覆矿产资源进行评价; 对于已取得探矿权并已进行了探矿工作且提交了矿产资源估算成果报告的矿产资源,作为压覆矿产予以估算。
对于露天开采矿山,主要考虑放炮震动对输电线路的不利影响,以输电线路两侧,外推15m作为围护带,然后以围护带范围按放炮震动较大水平影响距离再向两侧外推出安全范围。
压覆资源的较低估算标高主要依据已取得的探矿权证或采矿权计算矿层储量的较低标高为准,以下不再估算压覆矿产资源量。 压矿报告调查评估区范围:一般取建设项目征地外延50-100米范围,特殊项目的调查评估范围由健身单位确定。昆明矿产资源报告
因为压矿报告中将明确压覆的资源量及压覆区域的面积。昆明专业撰写压覆矿产评估收费
压覆矿产评估范围的确定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范围的确定一般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为基础,适当扩展一定距离后圈定。具体扩展多少,需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压覆矿种、各地规定等因素。评估范围首先要依据法律法规确定,其次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或项目的特点来确定。
公路、铁路、桥梁、输电线路压矿评估范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
《公路法》第四十七条明确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在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1000米范围内,以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原则上不能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
昆明专业撰写压覆矿产评估收费
免责声明: 本页面所展现的信息及其他相关推荐信息,均来源于其对应的用户,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 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核实后进行删除,本网站对此声明具有最终解释权。